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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 |
| 湖北启动首批全国农技中心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通知 |
| 来源:北京市京番番茄研究所 日期:2018-3-8 |
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启动首批全国农技中心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的通知 鄂种管函〔2018〕6号 各市、州、县(区)种子管理局(站): 根据全国农技中心要求,各地立足辖区实际推荐了一批种子市场观察点,经全国农技中心确认,在我省首批建立92个种子市场观察点。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启动首批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的通知》(农技种〔2018〕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启动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授牌。我局已将“种子市场观察点基本信息表”和全国农技中心下发的“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子市场观察点”牌匾(以下简称“牌匾”)寄至各种子市场观察点所在地的市、州种子管理局。请各市、州及时组织给种子市场观察点授牌,保证观察点名称、所挂牌匾编码编号和承担的具体任务相对应。对于少数因人员素质、工作积极性等因素确实不能完成信息上报任务的观察点,可暂缓授牌,另外选择更合适的观察点,统一报我局后,再报全国农技中心审核备案。 二、加强指导。新构建的种子市场观察点种子市场信息上报是一项全新工作,上报频次高,内容多,各相关市、州均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与联系方式统一报省种子管理局行业管理科汇总。各联络员要组织辖区内观察点信息员认真学习《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规范》(附件1)和《种子市场监测APP操作指南》(附件2),下载种子市场监测APP,熟练掌握上报流程,确保每个观察点的信息员都能独立完成种子价格采集、市场行情上报等工作。 三、按时上报。全国种子市场监测平台定于3月5号正式启动运行,处于市场运行期的观察点要按时启动上报工作,其余观察点根据本地市场实际启动时间及时开展上报工作。请有关市、州、县(区)根据“种子市场观察点基本信息表”进一步核实观察点所监测作物类别、市场运行时间等主要信息,督促观察点信息员准时、准确上报种子市场信息;发现种子市场观察点存在违法失信等行为,应及时反馈。 我局将根据各观察点上报频次、数据数量、数据质量等对相应市、州、县的相关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于未按照《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规范》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再符合推荐标准的观察点,将收回“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子市场观察点”牌匾,并提请全国农技中心停止该观察点的相关功能。 联系人:吴博; 联系电话:027-87390189; 附件1: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规范 附件2:种子市场监测APP操作指南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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