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新闻动态
公司动态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手机:18901114458(微信同号)
手机:13811055122(微信同号)
手机:13720013749(微信同号)
电话:010-63993381 传真:010-63993481
邮箱:bjfqyjs@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宝路2号盛今大厦8H
邮政编码:100161
地图导航
 
在线咨询
 
公司动态
粮食和储备局召开粮食立法修规工作座谈会
来源:北京市京番番茄研究所 日期:2020-9-9
  2020年8月29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江苏常州召开粮食立法修规工作座谈会,通报粮食立法修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地方粮食立法经验,听取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完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黄炜主持会议,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家滨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粮食安全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了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粮食安全之路,形成了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粮食安全保障政策和制度规范,为粮食安全保障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经验。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的形势要求,加快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实现粮食安全保障从政策治理向法治治理的根本转变,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粮食立法修规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国家安全立法的定位,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全局高度,从国家顶层制度设计的层次考虑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要直面粮食安全风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三个能力建设要求,统筹粮食质量安全、产业安全和应急保障的需要,安排好立法的框架结构和根本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合理设定权利义务,全面界定行为规范,严格确立法律责任,形成针对性、有效性、操作性强的法律制度体系。

  会议认为,目前粮食立法修规工作进展顺利,包括《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的“一法两条例”制修订工作均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粮食立法修规面临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和最好的窗口期,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要抢抓机遇,切实增强主动作为意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工作。要将加快推动粮食立法修规作为全系统的重大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尊重立法工作规律,集中系统智慧,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共同完成好粮食立法修规的任务。江苏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省和粮食产业大省,探索在前、实践在前,积累了很多立法经验,要进一步发挥好作用,为粮食安全保障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贵州、宁夏等省(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声明】本文章系本站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上一篇: 第八届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第八次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品种公告 2020-9-9
下一篇: 全国农技中心举办国家南方水稻品种试验技术培训 2020-9-9